孫中山倫敦脫險後初遊加拿大
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先生由利物浦抵倫敦,翌日晤候康德黎老師暢敘,位於Boarding Home公寓,清吏派人監視。十月十一日被清吏誘禁於駐英清使館內,直至十月二十一二日孫先生由康德黎會同英國警察總署救離清使館。先生被幽禁之時間共十二日。
先生脫險後即著手寫作英文「倫敦蒙難記」。由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四日起,每天到大英博物院,博覽群書,潛心研究歐美政治、經濟制度之得失﹔直至一八九七年上半年,歷時七個月。先生自述其心得云:「倫敦脫險後,則暫留歐洲,以實行考察其政治風俗,並結交其朝野賢豪。兩年之中,所見所聞,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國家富強,民權發達,如歐洲列強者,猶未能登斯民於極樂之鄉也。是以歐洲志士猶有社會革命之運動也。予卻為一勞永逸之計,乃採取民生主義,以與民族、民權問題同時解決,此三民主義所由完成也。」(《孫文學說》第八章)此期間,惻重於民生主義之研究,完成三民主義之理論體系。
是年三月一日)在倫敦《雙週論壇》發表英文,中國的現在和未來一文,揭發滿清政府的腐劣,主張徹底推翻,進行革命,藉此喚起英國朝野的注意。
七月二日,乘輪船由英赴加拿大,清廷派人秘密跟蹤偵查,七月十一日抵加屬之滿地可(Montreal),登陸時有Hibbonson西有接待,住Albion旅店,七月十三日乘火車前往加西之溫哥華(Vancouver),十八日抵達,由基督教美以美中國佈道會(地址在Dupont 街)招待居住,十九日前往附近之Nanaimo埠,二十四日再到該埠,向華僑宣傳革命。
七月二十日抵卑詩省重要商埠域多利(維多利亞Victoria),初住美以美教會,得該教會牧師陳陞階招待,曾同赴金價崙(Comporant)街英昌隆商號購物,得與店主李英傑,李進(勉辰)父子相識,言談之間,頗為投契,先生乘機灌輸革命思想,後遷居李昌公司(Yung Chang Li Co.),此為尃營中國藥材商店,先生在此居留十一天。
先生由加東到加西,漫遊歷二十天,幸得基督教友之照拂。此來與華僑教會中接觸,為他日籌餉建立人脈關係,未有實際行動。其時,華僑十之七、八是洪門中人,孫先生不是為門盟友,所經各地致公堂人士,以外界人視之,不予招待。
八月二日自城多利乘船赴日本橫濱,十六曰抵達。
加拿大致公堂變產貢獻革命
壹、孫先生訪加拿大此為第二次
孫先生於一九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自舊金山取道檀香山、日本、新加坡,於同年六月十三曰抵南洋庇能,十月十二日在庇能召開幹部會議,決定分頭籌款,準備在廣州發動大規模之武裝起義。十一月自庇能啟程赴歐洲,經法國、比利時,與留歐學生聯絡。同年十二月十九日抵紐約,翌年(一九一一)一月二十三日自紐約赴舊金山,同月三十一日(舊曆正月初二)抵達,旋即轉往加拿大,積極宣傳及籌款。
按:先生訪問加拿大,此為數二次:第一次為一八九七年在倫敦蒙難後,於七月二日到加拿大,至八月二日離別。下文所引述之曹建武一文,謂先生於一九○二年(光緒二十八年)曾到加國訪問,但記述當時事蹟,語焉不詳,只謂:「時保宴會之勢力正蓬蓬勃勃,而致公堂以孫文非隸屬洪門黨籍,遂以圈外人視之。孫文匿居域多利埠英昌隆店中,無以為計,憤然自去。」又:加拿大中國國民黨史料,亦有稱先生曾三次到加拿大。但細查中央黨史會編印之《國父年譜》及《國父全書》,又北京中華書局出版之《孫中山年譜》,均無記載此事。據史料顯示.一九○二年,先生一直在日本居留,至該年十二月十一=日始赴香港轉往安南,在河內成立興中會。
先生在加拿大各埠活動實況,記載的史料不多,祇能在下列著述中找到一些片斷: (一)《孫中山年譜》,北京中華書局於一九八○年七月出版,頁一一四、一一五。(二)馮自由著,《華僑革命開國史》,臺北商務印書館於民國四十二年八月出版。(三)加拿大洪門人士簡建平編著,一九八九年九月中國洪門民治黨駐加拿大總支部出版之《中國洪門在即拿大》專刊內附錄之洪門前輩曹建武於一九一二○年親筆記述「致公營復國運動史」,對於一九一一(辛亥)年,中山先生在加拿大各埠活動,記述頗詳,其資料來源是各地致公堂的檔案文件。本文以曹文為根據外,並參照中山先生當年的親筆函件說及行程日期,參考訂定。(註一)曹文用陰曆,本書均經轉換為陽(西)曆。
貳、溫哥華多次匯款應急
一九一一年(辛亥)歲首,溫哥華致公堂得孫先生由西雅圖來函,謂擬前來加屬籌募革命軍餉,徵求同意,致公堂以孫氏為洪門大哥,議決贊成,即復函表示歡迎。先生於二月六日(註二)由舊金山乘火車到達溫哥華,該埠致公堂事前已得知行程,預派會員陳板崇、許昌平、黃樹球、許昌廉等十餘人迎候於車站,以卡羅街之活士旅館(Carrall St. Woods Hotel)為居停之所。
二月九日,致公堂舉行公宴大會,設筵十餘席為先生洗煙,同時歡迎慕義而來加盟之新會員六十餘人,以陳文式、孫文為正副盟長,主持加盟儀式。
二月十三日,出席溫埠華僑歡迎大會,先生演說中,強調運動(策反)滿清新軍的重要性,他說:「此等軍人若盡入吾黨,則兵不血刃,而大功可成。」又稱:「今滿清政府之對於施行憲政,開設國會,無一毫之誠意」,不過是「以愚蒙人民為政治之秘訣。因此,此虛偽之政治,必當去其根柢而一新之也 」。(註三)
先生到溫埠後,席不服暖,先生在同年二月十日給舊金山致公總堂函中說:「連日在致公堂及戲院演說,聽者二、三千人,雖大雨淋漓,亦極踴躍。」足見盛況之一斑。
二月十四日,致公堂組立「洪門籌館局」,由陳文式盟長主持,岑發琛為司庫,陳臻為中文書記,黃建純為西文書記,馮自由、張孺伯為顧問,若干人為勸捐員,並由致公堂捐建三千元以為首倡,風氣所播,各埠景從,個人捐款則以岑發琛為最多。經月餘之勸捐,共得款加金一萬三千零五十四元八角。
辛亥年初,港運兩地義士,密謀在廣州起義(按:廣州之役三、二九是陰曆,陽曆是四月二十七日),需款孔亟,四月三日(陰曆三月初五),致公堂接黃興來電謂:「事急如火,請速匯款。」該堂一面籌募,一面分次匯款應急:
四月三日匯二千元
四月九日匯一千一元
四月十日匯二千元
四月十四日匯一萬元
四月十八日匯二千元
四月廿二日匯一千元
合計二萬港元
按:四月份(陰曆三月)所匯之六柱,是尃供「三、二九」廣州起義之用,最後一位是廣州之役失敗後,為救助逃港義士之用。溫埠僑胞為廣州之役盡心盡力,可見一斑:正是:前方出命,後方出錢。
先生在埠時,溫哥華致公堂曾舉行第二次之歡迎新會員大會,新進者凡七十餘人,亦以陳文式、孫文為正副盟長,主持加盟儀式。
先生在溫埠及域多利埠(兩地只隔兩小時海輪航程,故來往方便),計二月六日到達,二月十八日離去,共留十二天。據檔案記載,先生居住期間一切費用,皆由溫埠致公堂供給,支數如下:(加金)
旅館房租九七.三○元
飲食費二二五.四五元
電報費一九五.四○元
舟車費一七三.六五元
以上合計﹕六九一.八○元
另其他雜費,連前總數加金七百元以上。
廣州「三、二九」之役失敗後,革命黨人鬥志未餒,再接再厲,溫埠致公堂,受先生(其時在美)之鼓勵,及馮自由之從旁協助(其時馮在溫埠任《大漢公報》主筆),於十月十四日再設立「洪門籌館局」,由陳文式盟長主持,司庫岑發琛、書記許昌平、核數鄭賡唐、協理林道壬、黃恭嚴、蔣濃可、陳宏柏、馬心友。積極進行籌募,約費一個月餘時間,共捐得加金一萬零一百三十元半。旋於十月六日、十日及十一月二十一日,共匯美金一萬元,交與舊金山
「洪門籌館總局」彙匯回港,以供軍費。
參、域多押款及募捐並進
孫先生在溫埠事務就緒,復得域多利致公堂表示歡迎之意,遂於二月十八日(陰曆正月二十四日)偕同廖翼鵬由溫埠乘船前往域多利。域埠已先得溫埠致公堂電話通知,即派羅超然、容家先、林立滉至碼頭迎接,乘車直至堂所,旋偕往域多利旅館休憩。
翌日在堂所舉行歡迎會,會中,先生問及本堂樓字是否自置,負責人答日:本堂樓宇是自置,全加各埠致公堂堂所亦大多是自置。先生聞之,似有喜色,蓋接濟國內志士起義,箭在弦上,急如星火,如能將樓字按借款項,較為簡捷,可以應急,一俟捐集義款,然後歸還,事或可行也。
二十日,致公堂又假座政府街(Government)之中國戲院舉行全僑大會,請先生演講,先生將歷次在國內起義之經過及失敗原因,詳為解釋,並謂清廷所訓練之新軍,大多數同情革命,願意效力,但缺乏運動經費及餉糈,未能舉事,今若籌得三十萬元,便即發動推翻滿清,光復漢土等語。聽眾中其屬洪門人士者,鼓掌贊同,其餘人等,有的不以為意,有的甚至認為荒謬。
域埠僑界中,只有司徒錢、吳尚薦等所組織之「擊楫社」及洪門人士,對革命立場,較為堅定外,其餘僑胞俱多抱猶豫觀望態度。
先生以在戲院演講,未能收得實際效果,必須經過職員會員會議,才能有所決定。翌日(二十一)乃在致公堂召開全體會員大會,先生講述洪門歷史源流,迭次在國內發動武裝起義之經過﹔又謂:洪門團體以反清復漢為宗旨,現時清祚已衰,內憂外患,政權搖搖欲墜,正是洪人聞雞起舞,奮力報國之時。內地革命隊伍已備,所欠缺者錢財耳。若吾人在海外籌得三十萬元,以供給國內槍械之需,便可推翻滿清專制皇朝。
演說完後,討論籌餉問題,議論紛紜,因盟長馬延遠不在埠,未能取決,乃即致電錦碌(Kamloops)促馬盟長速回,數日後為盟長返域埠,立即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溫哥華及紐威士緬士打(二埠)兩地會員應中山先生之邀,派黃樹球、李樞為代表參加會議,由馬盟長主持,謂洪門以反清復漢宗旨,今孫大哥前來策動革命工作,我洪人義當贊助,戮力籌餉﹔眾議僉同。孫先生隨而發言說﹕為應付內地起義之急需,如個別勸捐,恐緩不濟急,貽誤時機,不如將樓業向銀行借貸,以應餉需,然後籌款將債項清還,如此方能事半功倍云。當時有林立滉、黃啟賀反對,謂創業維艱,當年經幾許艱辛,始購置此樓業,現時輕言押去,恐將償還不易,以致喪失業權,殊非善策,不若現即進行勸捐云。孫先生日:「不必過慮,倘革命無成,我將再來此地,介紹我香山縣籍梓里,盡量加入致公堂,集捐款項將負債還清。」
翌日(二月二十二日)午後一時,致公堂又假座升昌街(Sing Chong)和益戲院再請先生演說,到場者約六百人,座無虛席,極一時之盛。主席馬自隆宣佈歡迎旨趣,介紹先生演講,先生叮囑:吾人應以革命救國為重,不可卸責。會中即時成「籌餉局」,推定陳秤、馬大宗、黃沾負責沿門勸捐,得加金八百餘元。
又據資料顯示﹕一九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致公堂召開會員大會,通過變產救國,以該堂樓業向銀行抵押貸款加金一萬二千元,當在律師樓辦理手續時,全體會員在貸款合約中簽名認可。附圖中註明:「陽曆二月廿(念)四日集致公堂議決,將本堂磚樓一座連地,向銀行揭押銀一萬二千元,以為中華民國救濟經費之用,多數公允贊成。」(因恐觸犯當地法律,不用捐助外國軍費名義,而用救濟名義。)
先生在域埠居留四天,致公堂於其離埠之前一日,邀集僑商設筵四席於炎記酒樓,為先生祖餞,又由該堂委派謝秋隨護先生遍訪全加各埠,月薪加金六十元。
域埠致公堂除樓業押款加金一萬二千元(加金匯率比港元為高)外,另繼續勸捐所得,兩共六萬港元以上,分次電匯香港及國內,以應武裝抗清之急需。(以下港元計)
(一)匯統籌部三萬元,為「三、二九」之役應用﹔
(二)匯二萬元交黃興﹑胡漢民收﹔
(三)匯五千元交南京黃興、胡漢民收:
(四)匯一萬元交香港陳炯明、胡漢民收。
以上共匯出六萬五千港元。
域埠僑胞變產救國,節衣縮食,為革命奉獻,於此可見一班。
按:對於域埠致公堂以樓業向銀行押款一事,曹建武文只提及先生在演講中建議,當場有人反對,故未有決定。後來諒必實行貸款。因曹文後段又稱:「域多利致公堂因革命破產,備嘗艱苦,至民國成立後,始由會員捐款贖回。」既說「贖回」,自必曾經抵押過。
又,中央黨史會編印之《國父年譜》第三六一頁二月五日記事所稱,與本文引述之曹建武文記載,頗有出入,現轉錄於下,藉作比較研究。
《國父年譜》記載云﹕
先生抵溫哥華,洪門會黨人士迎候於車站者千數百人,遂相偕赴致公堂茶會,
先生與眾寒暄後遍問眾對革命有何意義。會員起而質疑者數人,經先生解答,咸表悅服。繼由致公堂假得華人大戲院,逐日由先生
演講革命之道。連績演講四日,每日聽眾逾千人,保皇黨徒及中立各派來聽
者亦踵趾相接。時同志馮自由已來溫,主「大漢日報」 筆政數月,知人可用,遂在致公堂建議設立洪門籌餉局,從事募捐,以應祖國大舉需要,眾無異議。於是推舉劉儒坤為測餉局經理,岑發琛為司庫,陳榛如為中文書記,黃希純為英文幹事,黃紀傑為交際幹事。規模既具,成效漸著,溫埠致公堂首捐港幣一萬元,以為眾倡,時香港統籌部發來電催款,自由語先生曰﹕各埠致公堂曾置有產業,若能使之變賣助餉,實為事半功倍。先生以為事屬公營,不便進言,僅授意熱血青年倡議而已。某日,域多利埠致公堂歡宴先生,席間有會員倡議,謂先生現接香港急電,廣東起義在即,急需軍餉,本堂既有樓房,應可抵押現款等等。當時未即決定,次日召集大會研討,先生與馮自由出席,報告起義需餉情形後,即退席。於是各會員紛紛提議為公堂樓宇抵押充餉,經全場一致贊成。旋得押款合港幣三萬元,電匯香港。
上述史料是根據馮自由著(華僑革命開國史)而來。至於柙款三萬港,元,急匯
香港統籌部,有辛亥年二月初一日統籌部出納李海雲之收據為證。(見「孫中山與美加華僑」圖片之頁)
肆﹑錦碌押款不成改為募捐
一九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晨,中山先生偕李丙辰由溫哥華乘C.P.R.火車抵錦碌市(Kamloops)。當地致公堂會員謝國彥、鄧松、周家簡、周開琳、梁祉善等二十餘人,醵貲雇用西人音樂隊迎迓於車站,頗為熱鬧。到堂所後,先生瞥見堂中高懸青天白日旗(洪門會員陸皓東所設計),喜而語言曰:「我遍遊美洲各地,未見此旗,而本處獨有,諸君可謂得風氣之先矣。」
按:錦碌致公堂建立新堂所於緬街(Main St.)三九三號,辛亥陰曆正月十五日舉行進夥慶典,其時孫先生已抵溫哥華,邀先生前來參加開幕禮,但先生因事先已約定溫埠附近各地訪問,乃復電須俟二月下旬(陽曆)始能前來。
屆時先生抵埠後,致公堂安頓在Dominion Hotel)旅館居住。翌日二十四日在堂所設宴歡迎,筵開十席,餐後晚九時,請先生演講,由陳就主持,先生略稱:革命志士在國內起義以財力已竭,在香港之統籌部,欲推胡漢民前來美洲各地籌款,胡以未到過美加而堅辭,改推黃興來,黃謂他是湖南人,在言語上與僑胞溝通不便,不肯前來,遂公推本人前來,因我為粵人,且曾到過美洲,僑情較熟悉也。他又說:國內人才已備,如餉械有著,便可舉義,推倒滿清。舉鎮南關一役為例,如給予清兵每人銀百元,便可倒戈投誠。此來欲籌款三十萬元,作為運動(策反)費,各位如捐款五元,他日革命成功,政府可還給十元雲。
演講會中,即席勸捐,有人提議將致公堂樓業賣去取款,但後查該樓業仍欠西人魯頓(F.J. Fa;lton)債二千五百元,不能出售,只得由致公堂即捐五百元,交由溫埠籌餉總局匯港應急。
翌日午後,先生與李丙辰同赴C.P.R.火車站乘車往埃土哥夫埠宣傳,致公堂贈先生程儀百元,贈李丙辰二十元。先生言曰:程儀不敢受,作為加捐餉銀可也。去一日後復回本埠,晚間在堂所開談話會,先生請眾提出問題辯論:張某間:革命戰爭能否招致中國被列強瓜分﹖先生答:流向則有之,瓜分未必也。
伍、二埠人少而捐款多
紐威士緬士打(New Westminster),華僑俗稱二埠,與溫哥華相距不遠,洪門會員亦頗多,光緒十二年(一八八七)即租立堂所於大街,其後由會員合力自置堂所,現址於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落成開幕。
一九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先生由溫哥華到此,致公堂即日設筵九席為他洗塵,晚間舉行演講會,先生將洪門人士之民族意識發揮盡致,繼而闡述其及清革命之理念與計劃,最後為請僑眾慷慨解囊,以助軍餉。當時群情興奮,此響彼應,致公堂獨捐加金一千八百二十元以為首倡,其餘各人最少捐十元。收得之款,由理財員譚伯仁匯出如下:
一九一一年四月八日匯 一、五一二○.○○元
一九一一在四月廿五日匯 五四九.五○元
以上兩位為供給「三、二九」起義之用。
一九一一年十月七日匯 一、○○○.○○元
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曰匯 五○○.○○元
以上四柱合計 三、五七九.五○元
一九一二年一月四曰匯銀元 一、○○○.○○元
此款為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之賀儀。
孫先生於三月二十九日離二埠抵利維士篤Revelstokes時,親筆致函二埠致公堂(按:中央黨史會之《國父全書》,未錄入此函),原文如下:
二埠同志公鑒:弟到貴埠時,備蒙厚歡迎,又蒙竭力助餉,公義私情,感激無
盡,別後一路所經多埠,群情皆甚踴躍,足見人心思漢,天意亡胡,革命成功,指日可得也。現當預備進行之中,需款極急,賣埠所捐之數,務望早日收集,寄出雲埠大漢報發餉局員劉儒壅、岑發琛兩君收入,彙匯前途支應,毋誤事機,至為幸甚,弟昨日抵利維士篤埠,今晚搭夜車往卡技利,此致即候義安不一,為孫交謹啟,西三月二十九號利維土篤發。
先生對革命成功之信心,以及對二埠僑胞之感念,於此可見。
陸、乃磨埠礦工慨捐血汗錢
一九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孫先生偕李丙辰抵乃磨(Nanaimo),該地華僑大多為礦工,此埠離溫哥華僅兩小時之舟行時間,致公堂在光緒未年已置有樓宇為堂所。先生來此之前,因發來行期電報前後不同,故當地致公堂未派人迎接,乃由李丙辰雇車直抵致公堂,由負責人安排在臺山人李牛住宅(在板街Pine二十八號)為先生居停之所。是晚九時在堂所舉行演講大會,由盟長何就主持,參加者五十餘人。先生稱:洪門宗旨是反清復明,吾人入會時,曾向五祖宣誓效忠此旨,現時抗清之時機已到,吾人如不乘時舉義,便是違背誓言。旋報告國內之革命情
勢,眾皆興奮。十一時散會,何就與會員等,設宵夜三桌於南京酒樓。席次,先生對何就說,在堂所演講,非會員不能到聽,不若另擇地方,公開演講,以廣宣傳,收效較宏﹔何就答允安排。
翌日(二十七日)晚六時,乃假座板街十八號之聯益番攤賭館為會場,並勸令各商店停業往聽。屆時到場者百餘人。由何就介紹孫先生演講,先生略謂:為適應目前情勢,擬先在廣東起義,因為清延訓練之新軍多同情革命,清政府無異替吾人養兵屯械.即北方統軍之袁世凱,亦與革命黨人通款曲雲。演講後,有人提出問題詢問,先生一一解答,眾皆滿意。最後提出捐助軍餉,何就即命人把守門口,於各人出門時,逐一勤捐,得加金一百餘元,圓滿結束。
翌日(二十八日),由何就、李牛、李丙辰陪同,向各礦場礦工們逐一勸捐,一如和尚之沿門托缽,得款七百餘元,連昨日所捐,合共加金九百零八元半。由何就親自帶交城多利致公堂,轉匯回港。
孫先生等在乃磨住了三夜,旋轉往甘巴崙埠。
柒、甘巴崙武裝護衛孫先生
甘巴崙(Cumberland)亦煤礦勞工聚居之地,華僑為數頗眾,組立致公堂甚早。一九一一年三月一日晨九時,中山先生偕李丙辰由乃磨埠乘船抵友仁灣(Union Bay),甘埠華人區不遠,致公堂預派林佳、黃沾、張其表等,駕車迎於碼頭,載返歐魯(Old)街一百號之住所,而指定陳有之餐館為每日宴會處,又假黃衍住宅為先生下榻之所。時當地保皇黨之勢力尚盛,風傳該黨人盧某謀狙擊孫先生,致公堂為慎重計,派定黃沾、黃沛霖、 馬大宗、陳秤四人,懷手槍日夜輪流守護,以防不測。旋而域多利致公堂派遣隨同先生訪問各埠之謝秋,因域埠以堂所押款助軍事,各項手續已辦妥,故趕來此埠會合出發。
(按:在但埠募捐情形,史料未有記載。)
捌、企龍拿以西樂隊迎迓
三月十九日(陰曆二月十九日),先生偕謝秋、李丙辰,由錦碌乘火車抵穩寧(Veernon)轉乘輪船奧根(Okanakan Lake),於下午四時抵達企龍拿(Kelowna),致公堂預作佈置,隆重歡迎,由會員林樂等三十餘人,率同中華音樂隊,迎於碼頭,先生曰:我現在仍是清廷罪犯,洪門不必要如此鋪張及厚待也。上街後,致公堂安排在湖景旅館居停,設西餐招待,入夜復設筵四席於會員李義之利源店內,為先生接風。
翌日午間十一時,租借西人大戲院舉行演講會,李丙辰主持,先生演講一句餘鐘,略稱:起義抗清之時機緊迫,需款孔極,請僑胞大力支持。即晚進行勸捐,公推黃柱為儲庫,梁廣副之。由林樂、李義等陪同先生沿門募捐,共得加金三百餘元。直至二十一日早晨,先生等一行離埠往利維士篤,致公堂派陳禎相隨,藉作嚮導。
玖、利埠洪門慎重護衛
利維士篤(Revelstoke)處於萬山叢林之中,華僑共約百餘人,十之九為致公堂會員,自置樓字於富倫(Front)街,惟入息不多,經費賴會員捐助。辛亥年春,各會員聞孫先生不日到訪,當即發起捐款為招待費,計有吳仕、鄧珍、梅恩、岑華女、曹長慶等各捐十元,其餘二、三十元不等,共捐得一百四十三元五毫,尃用於招待。
三月二十九日,孫先生由企龍拿埠偕謝秋、李丙辰、陳禎到訪,致公堂派吳仕、梅恩、吳桐等十餘人在車站歡迎,入埠後,迎先生到堂所小憩,然後由吳仕偕往中央旅館(Central Hotel) 下榻。
是晚八時,在堂所舉行演講會,由盟長悔恩主持,到聽者百餘人,十時散會,十時半夜宴,陸續演講兩晚,均如此安排。即席舉行募捐,決議每人額捐五元,共得款約加金六百元。另致贈先生程儀六十元。
是日夜晚,吳仕伴送先生回旅館,入房後,吳以手電筒遍照各處及床底下,先生間何故?吳曰:為慎重保護也。先生感慨而言曰:滿清政府懸賞二十萬元購吾首級,今在海外旅遊,幸賴洪門手足護衛,乃可化險為夷。先生以此番言詞,自居實情,倘使當年在海外無洪門人士之保護,不死於清延鷹犬及保皇黨人之手者幾稀!如不得致公堂之協助籌募,則革命之餉械亦無從獲致也。
翌日(三十一日)午刻,先生偕謝秋乘火車東行,而陳禎及李丙辰則西返。
拾、卡技利埠居停三星期
卡技利(Calgary)為亞省(Alberta)第二大商埠,致公堂會員居此者頗眾。先生偕謝秋由利維士篤埠前來本埠(按:計期應為四月一日),致公堂預派雷家煒等四人迎於車站,以九街「多名人」旅館(Dominon Hotel)為其寢息之所,以中央街(Central)二一○號廣榮記為膳食之所。其時致公堂未自置堂所,乃假中央街二○六號 A之廣華源商店為會議場所,以台山人李祐樞為會議主席,孫先生宣稱:此來為籌款用於運動(策反)清新軍起義,實行倒戈反清,頃運動已臻成熟,只欠缺資財而已,望僑胞大力支持,多多捐助籌款,完成革命大業等語。旋議決於三天後
乘週末之假,租賃中央街之阿芬戲院(Orpheum Theater)為演講場所。該晚七時開會,由李祐樞簡述開會旨趣,隨請孫先生演講,首述揚州三屠之慘史,力斥清軍之殘酷,次述目前國內抗清革命之情況,呼籲僑眾掌握大好時機,捐輸以促成革命,以期光復漢邦,建立共和政體,共享自由幸褔云。至九時散會。
後數日來,出發勸募,以雷家燡、周來、馬經典等數人為勸捐員,沿門募款,共得加金八百餘元,盡數捐作軍餉,另由致公堂同人致贈孫先生程儀百餘元。
先生在本埠居留約三星期之久,與僑胞共同生活。計接受歡宴三次,一為致公堂作東,一為僑商聯同邀宴,一為香山籍同鄉雷華漢等宴請,地點為杏花樓及廣榮記。
列布理治埠(Lethbridge)致公堂曾來函邀請先生前往相敘,先生因有東行之約,只得婉謝。
拾壹、溫尼辟招待周全優渥
溫尼辟(Winipeg)位於加拿大之中點,交通樞紐,為全加之第三大埠,致公堂人士居此頗眾。有會員李松、李雄銳、黃杰等八人,聞中山先生即將來訪,乃自動集捐加金一百元,寄交域多和致公堂贈與先生為旅費,請他來加中一帶宣傳革命,不意此款未到,而先生於四月五日偕謝秋抵本埠矣。後來便將此款捐助軍餉。致公堂對革命領袖、洪門大佬之蒞臨,同感光榮,群情振奮,故招待特別周到,預在傾街(King St.)十五號之亞力山大旅館(Alexander Hotel)租定高等房間為先生下榻之處,聘李樞為廚師,專責治膳,並備專門汽車代步。
當晚在致公堂座談,先生解釋要在加屬籌得三十萬元之緣由,必須達此目的,反清革命方有成功之希望。座眾同感興奮。做會後,致公堂設筵於傾街之上海樓為先生接風。
翌晚復在致公堂座談,討論籌募進行事宜,即席捐得千餘元。
四月六日午後二時,借用樂根行(Logan Ave.)陳林餐館之眺舞廳運行演講大會,到者三百餘人,先生演說後,由李汝扼要轉述其意,並鼓勵聽眾慷慨解囊,公推黃德相等為勸募員,連日計共捐得加金三千餘元,尚稱圓滿。
拾貳、多倫多變賣樓業應急
多倫多Toronto為加屬第二大埠,華僑工商業繁盛,僑胞眾多,分隸於致公堂或保皇黨,致公堂會負當時約有三、四百人。孫先生於四月七日由溫尼辟偕謝秋到埠,致公堂會長譚義等迎接,下榻於傾街King St.之愛德華旅館King Edward Hotel,先生囑譚義吩咐旅館賬房,不可接受任何人到旅館訪見。每日三餐概由廣生酒樓送到致公堂進食,外出有人陪伴,此皆提防保皇黨人之加害也。
翌日,致公堂租借皇后街(Queen St.)之域多利堂(Victoria Hall)舉行歡迎大會,由譚義主持,先生演講反清革命之意義,及報告國內志士起義經過,籲請僑胞熱心捐助單餉,革命必能成功云。隨由李佛池致答詞,至十一時散會。
四月九日晚八時許,先生等正在致公堂用膳之際,接得黃興來函,報告二月二十二日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倪映典殉難,戰死者百餘人,餘眾潰散,部份逃亡香港消息。先生閱信後悵然者久之,匆匆偕譚義返旅舍上,商請譚義立即籌款萬元,並謂:死者已矣,但逃亡在港之義士,是革命種子,宜從速濟助川資以避地東瀛,方策安全。
譚義承諾,即返堂所召開緊急會議,出席會員三十九人,僉以推倒滿清,光復漢土,為洪門抱負之宗旨,今廣州之役,域多利既按揭樓宇出資於前,本埠義不容辭,以善其後,但鉅萬之款,咄嗟之間從何籌集?一再商議,最後一致通過將堂所出售,眾意已決,即於翌日(二十八日)張貼長紅佈告,招人投買,卒由吳能以加金八千二百六十元投得,惟因業權轉移須向政府申報手績,須三個月後方能正式交易,欲速不達,為應付急需,乃由譚羲將樓業向Dominion銀行按揭款項,由該行電匯一萬港元交香港《中國日報》李煜堂轉交黃興、趙聲、倪映典收,
計該電匯費十二元八毫六仙,是譚羲、劉生、陳有、陳典如經手,立有字據。時為辛亥年四月二十八日(舊曆三月三十日)正午,此是歷史時刻,對於濟助「三、二九」之役的逃亡忠烈之士,幫助甚大。
其後售樓交易時,由會員三百人於律師史虔那Skina之前,簽署文書,授權譚義
出賣﹔律師問此款之用途,譚答為賑濟廣州難民之用。
先生在多市逗留四天,致公堂為此事支付經費計:電報費二百九十元、宴會費八百餘元,又先生行前贈予程儀一百元。(均加金計)
致公堂各職員仍四出勸捐,前後共得加金一萬三千餘元,寄與溫哥華《大漢公報》主筆馮自由匯返香港統籌部,以應革命經費,此時在「三、二九」之後,雙十武昌起義之前,該款對革命前途,裨助甚大。多市致公堂籌款所得,為美加各埠之冠,其支持革命之熱誠,特別令人感佩。
至於多市致公堂現時在依利莎白街(Elizabeth St.)之堂所樓業,是在民國後始由會員籌款新置者。
拾參、滿地可即席集款六千元
滿地可(Montreal)在彼時為加拿大第一大商埠,惟因偏處東方,華僑人口不及溫哥華、域多利、多倫多之盛,然其時華人亦逾千人。當孫先生在多市時,滿城致公堂會長朱開敦、副會長關兆暢,已預向會員捐得歡迎費三百元,並致函孫先生表示歡迎,又稱已雇定西樂隊到站歡迎,俾壯聲勢,以廣宣傳云。先生函謝樂隊,謂本人是滿清罪犯,不宜過事張揚云。
四月十三日,先生偕謝秋乘火車抵滿城,彭崇盟長、朱開敦、關兆暢兩會長,上車迎迓。及抵致公堂堂所,坐定後座談,先生急不及待,即時宣稱:廣州起義失敗,為濟助逃到香港之義士,及發動更大規模之武裝抗清,急需款項,今日即需款六千元。旋在聖羅倫士街(Lawrence St.)新倫敦餐館設宴歡迎之時,先生重提今日需款六千元之事,彭盟長即席勸捐,得款五千七百元(加金)先生探囊取出三百元,湊足六千元之數,著由朱會長及理財譚俊揚,由滿地可銀行匯交香港李煜堂收。迨先生從滿城轉往紐約後,函知滿城致公堂,謂該三百元乃多倫多所募之款,請即為回歸墊,致公堂當即如數寄紐約補還。
當先生在滿城時,致公堂假座緬街(Main St.)四○二號二樓舉行演講會,並招納新會員(開檯)關旭初等四十三人,由孫文大佬及彭崇盟長主盟,儀式照古禮進行,備極隆重。該見凡新舊會員上樓梯時,均被強行將辮子剪去,表示反清,可見革命情緒之高昂。
拾肆、加拿大致公堂籌募總結
中山先生於庇能會議,隨即由南洋經歐洲前來美洲,身負作緊急籌款之使命。在此期間,先生日常掛在口頭禪的話是:「破釜沈舟 」,「急於籌款三十萬元」。他並宣稱:如失此良機,中國便陷於萬劫不復之境!可見他焦心如焚。到加拿大「卡技利」 時,香港統籌都來急電:「請於五天內籌電三萬元,否則危!」他能不著急嗎?到滿地可時,剛坐定便向同志們坦言:今天必須籌得六千元,在歡迎宴會中,又重提六千元之事,可見急不及待。僑胞們即席籌得五千七百元,先生即掏出三百元,以湊足六千元之數,當即交人匯往香港應急。先生親到礦場訪問華人礦工時,逐一求捐,如化緣和尚之「沿門扥缽」,其苦心孤詣,於此可見。
先生在加境各埠共籌得多少義款?據資料綜合所得,在加拿大要得約共七萬七千餘港元,佔「三、二九」全部經費十五萬港元之一半,其餘一半為南洋華僑所群集。(註四).
一九一一年六月先生在舊金山設立「洪門籌餉局」,旋即週遊全美各埠募捐,共箏得四十萬美元。(註五)
「三、二九」之後,一九一一年五月十七日,黃興、胡漢民聯名致函南洋同志,告以「三、二九」之役美洲籌款情形:「美洲則域多利致公堂變產,電到三萬三千,溫哥華致公堂電到萬九千,滿地可電到一萬一千(按:此處疑為多倫多),金山一萬,檀香山二千,紐約二千餘。故英屬南洋與美洲,俱不失預算:(美洲且過之)云。」(按:庇能會議時商定南洋及美洲各五萬港元。)
此外,民國二年(一九一一二)一月十二日,中華民國駐溫哥華領事張康仁在函復稽勳局局長馮自由的文件中,列舉加屬各埠捐助革命單的的款項如下:
一、溫哥華致公堂變產捐及集捐約二萬餘金﹔
二、商人利和號岑發琛個人倡捐二千金﹔
三、域多利致公堂變產捐及集捐約計四萬金有奇﹔
四、紐威士緬士打(二埠)、蘭拿、埃士哥夫、坎碌士各致公堂,自捐約萬餘金﹔
五、加拿大東部滿地可、多朗度、柯度和中部致公堂,自捐及集捐約四萬金。
(按)上述合計加金一十一萬二千元以上。(註六)
以上資料,可互相參證研究。
拾伍、民國政府表揚致公當功績
民國政府成立後,溫哥華《大漢公報》主筆馮自由被徵召返國擔任「稽勳局」 局長,於民國元年(一九一二)七月二十一日致函溫、域及二埠致公堂,調查各團體及個人對革命之功績,俾便頒給勳章或恤金。
民國二年,駐溫領事張康仁函復馮自由,請轉呈國務院,表揚加國洪門之功績。函內稱:「慨然冒險而籌革命巨款者,則以加屬致公堂為始。」又說:「洪門致公堂者,實為世界歷史所未有,殊非過言也。」他向政府建議:「鄙人意見,以為致公堂之應得酬庸者,莫如黨之以年金,以顯新政府崇德報功之美意。且致公堂犧牲之志願已成,目的之希望已達,應由政府給以永久之印信,彰其盛德,表其固有完備之組織,及保全其愛國黨派之真誠,如是則後世永遠引為紀念,皆知洪門致公堂為最高尚之愛國模範….」對致公堂評價之高,可說無以倫比。
隨後,致公堂為欲參與祖國政治,為組織政黨鋪路,於民國二年,加屬致公堂由陳扳崇、黃派賢、許濟棟、黃介石具名,分呈駐加拿大總領事盧炳田、駐溫哥華領事林錫垣及北京國務院,請批准致公堂立案為正式社會。
同年十月十五曰泰盧總領事批一下.「」據稟稱,加屬雲哥華、域多利、蘭拿、紐威士緬士打,並各埠致公堂同人.前創《大漢報》鼓吹革命,並慨捐革命軍費前後逾數十萬,自民國成立以後,主張統一建設,改良會章,以聯絡華人團體,請求僑民自治,研究工商實業,贊助國家行政為宗旨,懇請立案,作為正式社會等情,查核所稟會章,與正式社會相符,應准如所請立案,以垂永久,仰該會員等,自此聯絡華僑,融和黨見,實行自由,使我華人商業,彪炳寰球,裨益國家,本總領事有厚望焉。」
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奉大總統國務院批示云﹕「呈及簡章均悉,該華僑等,順心祖國,志存光復,實屬深明大義,效忠共和,自應准予立案:至所請頒給鈴記,應自行查照本月十八日公報內務部訓令,按照儀式,自刊圖記,呈由該管領事報院及外交部備案可也。中華民國二年十二月廿六日,大總統印。」
至於在舊金山的「五洲致公總堂」於民國後則另有改變,茲略述如下:
一九一二年元旦,中華民國成立,孫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該堂同時改名為「中華民國總公會」,通告全美洲分堂知照,旋於民國二年二月十五曰成立開幕。
孫先生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在上海籌辦鐵路時,致公堂因黃三德私人恩怨,對中山先生有若干誤會,形成「情結」,經過情形,詳載「孫先生與美加華僑」第三章「洪門致公堂與黃三德 」尃文內,請參閱。
拾陸、加拿大洪門致公堂簡介
十九世紀末葉,華人遠渡重洋.到加國謀生,以期仰事俯畜。在蠻荒之地,開疆闢土,辛酸備嘗。其時,卑詩(BC)省發現金礦,相率前往百加委路鎮淘金﹐華人聚居於此,多屬洪門人士。一八六一二年,洪門在此興建堂所,為洪門在加之開山鼻祖,初名洪順堂,至一八八二年改稱致公堂,全加統一名稱為致公堂。一八七年火災後堂所重建,巍然屹立,古色古香,卑詩省劃為歷史古蹟區,供人遊覽,每年有二十餘萬人到此觀光。
一八八六年至一九一二年(民國元年)為加屬洪門全盛時期,其時由西岸之卑詩省擴展至加東沿岸,全加共六十六單位,共有會員二萬餘眾,為彼時最大之僑團。
孫中山先生在加國各埠宣傳革命,籌募軍費,以洪門為主力,掀起抗清熱潮,輸將赴羲,獲得輝煌之成果,對國內「三、二九」及雙十武昌起義,有極大之幫助,功在史冊。
一九八三年七月一二十一日,中國洪門民治黨駐加總支部在洪門加拿大之發祥地百架委路鎮古蹟區舉行洪門開山立堂一百二十週年謁祖大典,採行洪門傳統儀式祭祖禮,中加嘉賓二、三百人參加,在附近之干尼路埠舉行公宴,為華人謁祖之壯舉。
其時洪門人士多是勞工界,從事煤礦工、淘金等,淘金潮過後,轉業開築鐵路、公路,亦有從事木材及農漁業,從商者有:洗衣店、小旅店、小型雜貨店、餐館等,勤儉興家,成為小康社會。
初期洪門斥資設義興公司(義興公所、建新公司等,專責辦理會員福利設施及公眾服務,如職業介紹、臨時宿舍、排難解紛等,故甚得僑心。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中及戰後,美加經濟情況變更,而國家舉辦社會安全制度,生活安定,僑界自治及互助之需求減輕,因此洪門組織比前鬆弛。中國大陸易手後,國外國內,漸失聯絡,致公堂業務,趨向保守。
註釋
註一、孫中山先生一九一一年春季的函件中,說及他在加拿大行程的,有下列四處,為本文記述先生在加各埠行程日期之主要根據:
(一)一九一一年二月十日致舊金山致公堂總堂函稱:「弟已於初八到雲埠」。按:舊曆一月初八,即陽曆二月六日抵溫哥華。
(二)三月二十九日由利維士篤致函紐威士緬士打(二埠)同志稱:「弟昨日抵利維士篤埠,晚搭夜車往卡技。」
(三)西曆四月六號(星期四)由雲尼辟致函某埠(按:行程下一站應為滿地可)云:「弟今晚由雲尼辟前往杜朗度,禮拜一、二便可由杜朗度前來貴埠。」可知四月六號離雲尼辟,四月十日或十一日離多倫多﹐當晚可抵滿地可。
(四)西曆一九一一年四月十九日由紐約致函芝加哥同志云:「今早始抵紐約。」即四月十九日抵紐約。
註二:關於一九一一年中山先生由舊金山抵達溫哥華日期,根據加拿大洪門前輩曹建武於一九三○年親筆記述《致公堂復國運勤史》一文所載,是二月六日(舊曆正月初八)﹔
又:中央黨史會編印之《國父年譜》及《國父全書》兩書,均謂二月五日,另有《孫中山年譜》,北京中華書局於一九八○年出版,頁一一四﹔亦註明為陽曆二月六日。
作者認為曹文較為可靠,因作者是根據加拿大各埠致公堂的會議紀錄與文件而撰寫的。
註三:《孫中山年譜》,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中山大學歷史系合編,北京中華書局於一九八○年七月初版,頁一一四,引自上海《民立報》一九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曰。
註四:中山先生在加拿大各埠籌募期間是:一九一一年二月六日(抵溫哥華)至同年四月十八日(十九日抵紐約),同年十一月二日離美赴歐。
註五:據金山「洪門籌餉局」會計李是男紀述:「先生復自西往東,週遊演說月餘,集款達四十萬。」但未指明是美金或港元。據當年籌餉局英文書記黃伯耀在他的著作《國父年譜》中稱:先生「在紐約未離美之前,函李是男將籌餉局於年底結束,計共籌得四十萬美元,」又:當年「革命軍餉約章」訂明為美金本位。據此,該款是美金四十萬元。
註六﹕簡建平編著:《中國洪門在加拿大》小冊,一九八九年九月初版,中國洪門民治黨駐加拿大總支部出版。
------摘自劉偉森主編《中國國民黨歷程與美國黨務百年發展史》
